财务、资产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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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cc太阳集成实验室设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邹玥日期:2019-11-04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122cc太阳集成文件


成信校发〔2016110



122cc太阳集成实验室设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设备的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用实验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涉及的实验室设备是指用于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教师纵向科研使用的,并且资产归属到实验室的所有固定资产类仪器设备。

第二条 考核目的

(一)保证仪器设备科学、合理和有效使用,提高完好率和使用率,确保良好投资效益。

(二)促进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促进设备的专管共用或统管共用,加强对外开放和服务,实现资源充分共享。

(四)维护设备论证的严肃性,进一步强化项目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心。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绩效管理分为使用绩效和管理绩效,使用绩效是指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在用率、利用率、完好率等方面的评估,管理绩效是指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开放共享、档案及实物管理等方面的评估。

第四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绩效管理采用部门自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实施。

第五条 学校设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资产校领导,副组长为资产管理处处长、教务处处长、科技处处长及研究生处处长,成员由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纪委办公室及校内相关专家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


第二章 使用绩效考核

第六条 各部门建制实验室应填写所有实验室设备所涉及的教学或科研用记录本,记录本中应明确具体设备的使用情况。对单价超过10万元以上的大精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单独填写使用记录本。

第七条 使用绩效考核要点:

(一)仪器设备在用率;

(二)仪器设备完好率;

(三)仪器设备利用率;

(四)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情况;

(五)大精贵重仪器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和服务收入方面的贡献。

第八条 使用绩效考核指标内容:

(一)仪器设备在用率(满分为15分)

仪器设备在用率=在用仪器设备台数/仪器设备总台数*100%

仪器设备在用率100%15分,2%为一档,每递减2%1分。低于80%0分。

(二)仪器设备完好率(满分为15分)

仪器设备完好率=完好仪器设备台数/总台数*100%

仪器设备完好率100%15分,2.5%为一档,每递减2.5%1分,低于80%0分。

(三)仪器设备利用率(满分为20分)

仪器设备利用率=有效机时/额定机时*100%(最高不超过100%

仪器设备利用率100%20分,2%为一档,每递减2%1分。低于60%0分。

(四)仪器设备开放使用(满分为10分)

仪器设备对校内、外开放,实现资源共享,有完善的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办法与措施,全天开放、受益面广,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得10分;前述有一定欠缺,得1-9分;未开放,得0分。

(五)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

详细指标内容见《122cc太阳集成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


第三章 管理绩效考核

第九条  管理绩效考核的执行并入使用绩效考核过程中。

第十条  管理绩效考核要点:

(一)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二)仪器运行情况及维修保养;

(三)资产标签是否粘贴,设备资产是否账卡物相符;

(四)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五)仪器设备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第十一条 管理绩效指标内容

(一)人员配备情况。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到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能定期进行性能指标测试,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准确记录使用、借用、损坏、检查维护等情况。

(二)仪器设备状况。仪器设备摆放整齐规范,表面无尘土,卫生清洁,运行环境良好;较好地执行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任务;故障维修有记录,并能迅速报修。

(三)帐签管理:标签全部粘贴;设备卡片齐全,填写规范;帐、卡、物相符达到100%

(四)规章制度。仪器设备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如《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办法》等均已制定,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并成文上墙;各项制度能落到实处。

(五)档案管理。仪器设备帐、卡完整;各部门管理的档案保存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整理,井然有序。

第十二条  各部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应以《122cc太阳集成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为基础,制定出切合各部门实际运行中的特定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第四章 绩效考核方式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方式分为学校检查和部门自查两种。

(一)学校检查

由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小组根据设备购置和分布情况、实验室建设情况,确定检查人员名单,每年选取3-5个部门对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使用部门按照《普通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与管理考核表》及《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考核评价标准,填写考核评价表,并提供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考核小组参照实验室运行开放记录及实验项目列表逐一进行清点和统计,然后形成年度考核报告。

(二)部门自查

当年未进行学校检查的部门或建制实验室,均需要进行自查。

自查应由使用部门对本部门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进行统计,按照考核标准,如实填写《普通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与管理考核表》及《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并由使用部门实验室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一份交考核小组,一份部门留存。

自查结果不再分等级评定,但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报告。

第十三条 根据考核得分确定:

优秀: 总分≥90分以上

良好: 75分≤总分≤90

合格: 60分≤总分≤75

不合格: 总分﹤60

第十四条 每学年末由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小组出具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绩效考核情况结果,并在全校公布。


第五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执行。






 2016829

122cc太阳集成党政办公室                          20168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