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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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安全与涉外保密管理办法

来源: 作者:日期:2024-11-05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外籍人员安全与涉外保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外籍人员人身与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切实有效做好外籍人员从进校到离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涉外保密工作,保障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外籍人员”包括:在校外籍教师、外籍专家、外籍留学生等,其他来校外籍人员参照本办法实行。

开展涉外教育教学必须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安全与保密工作,高度关注,密切协助学校安全与保密部门落实执行相关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要求,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外事工作方针,归口管理涉外事务,是学校对外交流的窗口。

  1. 安全管理

  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来校外籍人员建立工作、学习的信息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外籍人员姓名、国籍、性别、年龄、护照号码、签证/居留许可、出入境时间、居住地址、联络方式等。

  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协同保卫处审核外籍教师、外籍专家及外籍留学生的个人信息,经审核无误后,开始办理来华手续。

  4. 外籍人员进校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其进行安全教育须知培训,并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包括其在华、在校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旅游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在华期间请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外籍教师管理规定,遵守公序良俗,不得在公共场所非法传教或散播不实信息。不得在中国境内组织宗教活动,但可以到合法的宗教场所参加活动。告知宜采用书面形式。

  5.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充分重视和切实做好外籍人员外出安全管理。对外出旅游的留学生,应签署离校请假单,列明事由、联系方式、地点、外出及返回时间等。

  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督促外籍人员在华期间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若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及时予以制止,并上报学校外事分管领导,必要时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公安局。

  7. 外籍人员在华期间突发疾病或遭遇紧急情况时,根据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制定的《122cc太阳集成来华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22cc太阳集成外籍教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及时、高效和稳妥地处置涉外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我校的合法权益和学校外籍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8. 涉外保密管理

  9. 各单位的负责人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应进一步提高涉外保密意识,切实加强涉外保密管理,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和义务,共同做好学校的涉外保密工作。

  10. 对上级部门或学校下发的重要文件、本单位会议纪要、重要文件、涉密资料等,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在办公室随意放置。

  11. 各单位应避免外籍人员取得办公室钥匙,除专门设立的外籍人员办公室以外。

  12. 严禁与外籍人员发生除正常工作外,涉及学校机密方面的材料,严禁向外籍人员提供涉密资料的纸质或电子版文件。

  13. 教职工在公务出访、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或私人外出时,不得携带注有密级的纸质或电子版文件资料,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14. 发现失密、泄密和被盗现象,应立即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

  15. 对故意失密、泄密者,如:为外籍人员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秘密的,利用职权违反保密规定的,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 安全与涉外保密联系小组

    组长:外事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

    组员: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卫处、保密办、校医院卫生防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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