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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辅导员大会

来源:党政办公室 作者:郑林江  日期:2014-10-21  审核:新闻中心  点击:

 

[本网讯]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要求,为提高辅导员老师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更好地教育、管理、服务学生,10月17日上午,学院在第一会议室召开辅导员工作培训会。学院副院长于世祥,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全体辅导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学生工作处副处长陈智勇主持。

  会上,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王晓锋详细介绍了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相关规定、党员发展程序及学生党员档案管理等情况;教务处副处长易平阐释了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学分、学制要求,转专业条件,授位及特殊授位的条件等重要规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副主任吴四九强调辅导员工作重在“尊重学生、了解学生、服务学生”;研究生处副处长朱西平介绍了研究生管理工作情况;招生就业处处长李黎希望辅导员关心毕业生就业动态,加强就业指导,提升就业指导水平;后勤管理处副处长羊裔高就公寓管理当中的热点问题作说明,学生公寓应杜绝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杜绝私拉乱接等问题。

  随后,学生工作处副处长潘光林结合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做专题讲座,就辅导员如何成为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如何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等方面与全体辅导员分享感悟,辅导员作为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指导者、帮助者应该从各方面不断加强自身修养。

  于世祥作总结讲话。他指出,辅导员一要明确自己的职业定位,二要学会正确的工作方法,做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并时时以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来对照提高自身专业素养。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可以概括为“三大素质、五大能力”,三大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心理素质,五大能力包括管理能力、辨别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决断能力。《标准》为辅导员主动丰富工作的专业内涵、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指明了路径和方向;辅导员在工作当中应该坚持有计划地、有针对性地分类别开展好一票否决性工作、长期基础性工作、阶段性工作及常规运行性工作。辅导员工作无上光荣,希望每个辅导员老师都能成为学工高手、育人专家,为把我校早日建成开放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信息工程大学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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