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促进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等银行经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我校2024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正常毕业学生
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2.更新个人信息,学生应核对并完善“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
特别提醒:
(1)QQ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标有“*”内容必填;
(2)继续读研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
(3)“联系人信息”一栏填写非学生本人的信息(如父母或其他亲属);
(4)如毕业确认后又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以便学校、县资助中心和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损失。
3.发起“毕业确认”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4.在系统中查看本人贷款信息及还款计划,认真学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须知》(附件2)。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正常毕业学生
各学院督促贷款毕业生与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做好毕业确认相关工作,提醒学生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归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还款过程中出现任何疑问,及时联系家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继续就读学生
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位、留级、休学、退学、转专业等原因导致毕业年份与办理贷款时毕业年份不一致,请于7月31日前持就学信息变更证明材料(继续攻读学位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校盖章的书面证明)、身份证到生源地县资助中心申请变更就学信息,生源地县资助中心受理后为您变更还款计划,继续在校就读者可享受在校期间财政贴息。
四、相关政策解读
1.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自毕业第4年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2.提前还款。如果经济情况允许,学生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或部分还清贷款本息,每天都可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
3.贷款逾期。学生出现违约情况,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会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导致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受损,对于将来办理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业务及个人事业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
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4〕2号)文件精神,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五、其他工作
1.诚信教育。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抓住毕业时间节点,将诚信还贷纳入到毕业教育活动中。离校前召开一次诚信教育主题视频班会,会议内容须包含教育学生诚信还贷,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毕业班辅导员应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可为线上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诚实守信意识。组织签署《122cc太阳集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承诺书》(附件3),并在各学院网站进行报道,同时报送新闻稿至助学办公室邮箱(zxzx@cuit.edu.cn)。
2.建立贷款毕业生沟通机制。通过电话、QQ群等多种方式与贷款毕业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以学院辅导员为主,与贷款毕业生定期取得联系,开展还款咨询服务,提醒学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毕业确认操作说明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3.122cc太阳集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承诺书
4.122cc太阳集成2024届毕业生贷款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