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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废旧无主非机动车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党委保卫部、武装部) 作者:范砚宇  日期:2024-09-30  审核:刘宇、新闻中心  点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印发《高等学校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指引》的通知(川教函〔2023〕490 号)文件内容,规范校园非机动车、摩托车校内使用行为,强化落实《122cc太阳集成交通管理办法(试行)》《122cc太阳集成校园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学校保卫处联合后勤基建处对校内废旧无主非机动车辆开展进一步清理整治,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对象

校区内长期闲置,未规范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校园道路及绿化带,车身部件残缺、车体锈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废旧弃用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

二、工作安排

1.识别带领取绑定阶段:9月30日至10月15日

请需在校内行驶的自行车辆持有者于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领取识别带佩戴至车身(教职工领取地点:行政楼107办公室,学生领取地点:各宿舍楼宿管处),逾期未佩戴识别带的车辆将被视为无主车辆,届时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无主车辆采取拖离现场、期满报废措施。

对于电动车正在等待牌照办理流程需过度的师生,可领取识别带临时佩戴,表示车辆非校内无主车,待牌照办理成功申请电动车“身份二维码”后自行摘除识别带即可。

2.集中治理整改阶段:10月16日起

保卫处、后勤基建处将对校区内相关车辆进行统一清理,并集中摆放“废旧无主待处理区”;保卫处对校园内无人处理的、无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统一保管,限期认领。期满无人认领的,视为无主报废车辆处理。

为防止识别带不慎滑落请按照图文佩戴步骤提示(详见附件),将识别带佩戴至不易脱落的位置。该识别带采用一次性倒刺扣收口,未确定佩戴位置前请勿尝试收口以免浪费物料,谢谢配合!

附件:识别带佩戴步骤


识别带佩戴步骤

党委保卫部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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