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银杏学院党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隆重庆祝建党97周年,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基础发力,根据《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川委发〔2018〕7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五创五带头”为载体的“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学校党委定于2018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现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在以“五创五带头”为载体开展的“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基础上,集中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
二、表彰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川委发〔2018〕7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基层党委集中表彰数量,个人一般不超过参评对象15%,数量不超过50人;集体一般不超过参评对象20%,数量不超过30个。”
(二)党内表彰优先推荐一线工作同志。
2 018年“七一”表彰名额如下:
表彰项目 |
表彰范围 |
表彰名额 |
先进基层党组织 |
从全校党总支、党支部中推荐 |
10个 (2个党总支、8个党支部) |
优秀共产党员 |
从全校在职教工、在校学生中的正式党员中推荐 |
50名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从全校党务工作者中推荐(党总支和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组织员;党委职能部门党员) |
30名 |
四、评选条件、奖励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重点表彰抓“五创五带头”活动扎实有力,团结带领本单位、科研团队、教研组、服务窗口、学生党支部等党员团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党建工作成效明显的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
近两年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队伍须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违反师德行为,本支部无重特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发生。
2.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五创五带头”为载体的“共产党员示范活动”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线党员。
教师党员,重点表彰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高,深受学生爱戴,教学成果显著的党员。科研攻关党员,重点表彰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在质量上、项目上突破大,产学研效果好,无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党员。行政管理党员,重点表彰密切联系师生,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业务能力较强、服务意识主动、工作态度端正的党员。后勤服务党员,重点表彰主动思考工作,秉承“用心服务”宗旨,工作细心、热心、耐心,师生口碑好的党员。学生党员,重点表彰政治立场坚定、生活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热心服务师生,模范带头作用明显,入学以来的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前10%以内的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重点表彰基层党务工作者。
各党总支推荐的先进党组织或先进个人,在推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中表现突出,特别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五创五带头”示范活动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在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被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被推荐为先进个人的拟表彰对象。
五、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
2018年“七一”表彰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党委成立“2018年‘七一’表彰工作评审小组”,由校领导、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组成。
负责对各党总支推荐的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考察,向学校党委报告工作,并提出建议表彰对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校2018年“七一”表彰工作方案报送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备案,核查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向学校纪委纪检室、监察处征求意见。各党总支负责本单位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初审工作,配合学校党委做好2018年“七一”表彰工作。
(二)各党总支根据通知要求、本单位情况自愿申报,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逐级提出推荐对象。各党总支分别推荐1至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至3名优秀共产党员、1至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作为学校党委的考察对象(附件1、2、3、4)。
(三)各党总支要以本次表彰为契机,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围绕庆祝建党97周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送党章·学党章·讲党章”活动、以“五创五带头”为载体的“党员示范活动”、学校“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强化宗旨观念、发挥党员作用作为各类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请各党总支于6月14日前将推荐对象名单和推荐材料(附件1、2、3、4)电子版发送到zzbbgs@cuit.edu.cn,书面材料也请于6月14日下班前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310办公室。
附件:1.122cc太阳集成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登记表
2.122cc太阳集成优秀共产党员审批登记表
3.122cc太阳集成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登记表
4. 122cc太阳集成2018年党内评优统计表
中共122cc太阳集成委员会
2018 年6月11日